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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治國徐盈雁
   陳運周(中)在訊問犯罪嫌疑人。
  “不離婚、不雙規、不坐牢。”他對“徒弟”提出這樣的要求。
  “不允許收受任何人的禮物、不允許在家裡接待除了親屬以外的任何客人、不允許借用自己的名義在外辦事。”他要求家人這樣做。
  “不葬回老家、不收禮金、不給組織添麻煩。”他這樣向親人交代自己的後事。
  他就是湖南省新田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運周。1986年,陳運周從零陵商校計劃統計專業畢業,分配進新田縣檢察院從事會計工作。2014年,他因患鼻咽癌醫治無效離世,年僅49歲。從檢28年,陳運周從一名財務會計奮鬥成全省反貪辦案標兵,其先進事跡“一個人感動了一座城”。
  用20餘年寫成一本“辦案寶典”
  陳運周最早只是檢察院里的一名財務會計,與反貪工作交集甚少。儘管已經“吃上了金飯碗”,但這依然不能滿足陳運周的進取之心。
  一次協助反貪部門查賬的結緣,激發了陳運周對反貪工作的興趣和熱愛,從此一發不可收:報考司法會計鑒定專業、被評為“全省優秀偵查員”、在全省反貪業務技能大比武中勇奪筆試和麵試兩項第一……
  不是科班出身,但陳運周辦案自有一套。
  新田縣檢察院法警大隊教導員劉艷麗告訴記者,主辦新田縣公路局原黨組書記胡某涉嫌受賄案時,針對胡某具有較強反偵查能力等情況,陳運周提出“以證促供”的偵查思路,率領大家三赴外地調查取證,最終查清了胡某受賄10餘萬元犯罪事實,並一舉深挖出公路局另外3人受賄犯罪案件。
  新田縣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劉可回憶說,在辦理新田縣林業局原副局長宋某受賄案時,反貪幹警因舉報線索不夠詳實而一度陷入辦案困境,陳運周仔細審查舉報材料後,認為舉報人本人存在許多疑點,於是決定“逆向思維”把舉報人作為共同犯罪嫌疑人進行初查,最終突破了宋某涉嫌受賄5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。
  而辦理東安監獄原監獄長趙某受賄案中,陳運周設計的“請君入瓮”計,至今仍被該院多名反貪幹警津津樂道,視為經典。
  統計數字顯示,從事反貪工作以來,陳運周多次被抽調參加中紀委等上級機關專案組,先後參與查辦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某受賄等大案要案150餘件,組織領導並參與辦理了新田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270餘件,無一錯案。
  陳運周愛記辦案筆記,記錄自己辦理每一件案子的觀點、方法與感受。20多年下來,他寫了近百本工作筆記,被同事們稱作“辦案寶典”。
  有了這本“辦案寶典”,許多案件迎刃而解,反貪工作逐漸成為新田縣檢察院的“招牌”。
  作為縣級檢察院,新田縣反貪工作在湖南省永州市實現了“三個第一”:在全市第一個獨立查辦廳級以上領導幹部;第一個查辦縣級“四套班子”在職領導幹部;查辦縣處級領導幹部最多的縣級檢察院。
  在陳運周的帶領下,新田縣檢察院反貪幹警鬥志高昂,外界評價他們說:在他們手中沒有辦不了的案子,沒有突破不了的口子,沒有捉不到的“蟲子”。
  練就一身泰然處之的硬功夫
  走進陳運周的家,似乎又回到了上世紀90年代:牆壁因屋頂漏水而“剝皮”嚴重,窗戶用的還是老式木質窗框,又笨又重的顯像管電視機早已四周泛白……
  陳運周的妻子劉小英告訴記者,這套房子是她原先單位的集資房,在1996年花了3.8萬元購買的,“剛打算重新裝修,他就生病了”。
  2000年,劉小英下崗,為補貼家用,她賣過盒飯,幫人看過店鋪,至今沒有份正式工作。看到“檢察長”的妻子還要外出打工,有人不解地問“你們家怎麼還要你出來做事”,劉小英每次都回答說“在家閑不住”。
  人無欲則剛。陳運周在物質世界里並不富裕,但他從不讓自己越過觸犯原則底線的雷池一步:“別人幫了你可能要求回報,就可能要求你做一些違紀違法的事。”
  新田縣法院副院長王鴻波曾經是陳運周的同事,並與陳運周一起在同一個大院住過。“陳檢當時在偵辦一起受賄案件,當事人親屬晚上提著禮物來敲他的門。陳檢沒有開門,就在門後做思想工作,勸退了送禮說情人。”
  2011年8月,陳運周的父親因病去世,很多人都去弔唁,其中不乏有人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。事後,陳運周將全部5萬多元禮金如數退還,包括一名案件當事人送來的3萬元“禮金”。
  據不完全統計,從2008年開始,陳運周拒收、退回“好處費”10餘萬元。
  查辦職務犯罪案,不僅需要高超的偵破技巧,更要有無所畏懼的膽識和勇氣。
  作為反貪戰線的一員老兵,陳運周20餘年如一日奮戰在第一線,秉著“捨得一身剮,敢把皇帝拉下馬”的韌性,從不被威脅和恐嚇所嚇倒,發現線索,一查到底,絕不手軟。
  新田縣檢察院檢察長蔣長春介紹說,2003年,陳運周被抽調到湖南省檢察院辦理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王某受賄案。在此案初查中,檢察機關發現了時任新田縣委分管政法的副書記蔣某,時任縣委副書記劉某涉嫌賄賂犯罪的線索。
  隨著案件查辦工作的推進,不少人來為蔣某、劉某說情,一些“好心人”提醒陳運周為自己留點後路,更有一名行賄人公然提出“花5000元砍他一隻手,花1萬元買他一隻眼睛”。
  面對壓力和危險,陳運周淡然處之,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了搜集和固定證據上,最終將蔣某、劉某案查得水落石出,相關人員受到法律製裁和黨紀政紀處分。
  在人生最後的兩年時間里
  2012年7月,正在協助永州市紀委查辦案件的陳運周突感身體不適,被醫院確診為鼻咽癌。但考慮到案件正處於攻堅階段,作為辦案的主要骨幹,陳運周咬牙隱瞞了病情,直到8月底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後,他才去醫院接受治療。
  蔣長春至今仍清晰地記得陳運周向他彙報病情請假看病的情形,回憶起來唏噓不已:“他特地請我幫忙替他隱瞞病情,說他去外地培訓了,不要把實情告訴家人和同事,不想讓家人擔心,不想讓同事分心。”
  10多次化療,頭髮脫落,體重由180斤下降到130餘斤,癌細胞轉移到肝臟和腹腔,已經是中晚期。意識到自己病情的嚴重,陳運周越發想回到自己心愛的反貪崗位。
  新田縣檢察院反貪幹警鄧艷雄從1998年開始一直跟隨“師傅”陳運周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。今年4月,鄧艷雄帶領一個小組赴長沙取證,過了三天仍進展不大。陳運周得知此事時,正在廣州軍區總醫院接受化療。“師傅馬上對我說,他第二天就化療結束,晚飯前坐高鐵趕到長沙與我匯合。他說他在長沙熟人多,能幫我們去協調取證。”鄧艷雄回憶說,“師傅”在長沙僅用了兩天時間,就幫他們完成了取證工作任務。
  隨後,新田縣檢察院在查辦一起受賄案時,犯罪嫌疑人陸某翻供,查案工作一度陷入困境。病後一直關註反貪工作的陳運周得知情況後又坐不住了,在廣州化療後連夜趕到長沙。大家心疼陳運周,“埋怨”他不註意休息。陳運周卻表示,時間不等人,如果今晚趕回去,明天就有一整天審訊時間;如果明天白天趕回去,明天最多只有半天審訊時間。
  蔣長春介紹說,陳運周與同事一起去看守所訊問陸某那天,長沙高溫,有39度,“陳檢與陸某談了3個多小時,聲音最後都沙啞了。陸此前聽說過陳檢的病情,見他那麼艱難吃力地訊問,最終被感化,表示如果再堅持翻供,就實在過意不去了。”
  如春蠶吐絲,病中的陳運周希望能把畢生所學傾囊相授,卻不願意因病給組織添一絲麻煩。
  2013年6月,陳運周從廣州治病回新田,一些想與他拉“關係”的人聞訊前去看望他,帶著禮品和紅包,陳運周都一一謝絕。“對那些當面實在拒絕不了的,他在禮品、紅包上寫清名字,叫我全部退還。”新田縣檢察院反貪幹警駱霖告訴記者。
  治療費用巨大,陳運周看病的錢不夠,就向自己的親戚借,向銀行貸款,始終沒有向檢察院提過一次困難。
  新田縣有關部門在瞭解情況後,準備發出倡導為陳運周捐款,卻被他以“醫保能報銷一大部分,其他的想點辦法就能對付過去”的理由婉拒。直到過世,陳運周還欠下醫療費用30餘萬元。
  生前,陳運周總說要維護反貪這份職業的神聖與尊嚴。
  身後,陳運周的靈車緩緩開過,新田老百姓自發打著橫幅,目送他走完最後一程。  (原標題:一個人感動了一座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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